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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AIGC,需要一个理性祛魅的过程

来源:光明网| 2024-03-29 16:54

 作者:李天羽

  伴随着以ChatGPT、文心一言为代表的众多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持续发力,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以下简称AIGC)逐渐成为专业生成内容(PGC)、用户生成内容(UGC)以及专家用户生成内容(PUGC)之外,文艺创作领域最受瞩目的内容生产模式。当前,AIGC正凭借强大的文本、图像以及音视频生成能力大步踏入文艺创作的实践领域。基于此,如何才能用好、用对AIGC,成为当前文艺创作者最急需解答的疑题。

  对于AIGC不能只是雾里看花

  自AIGC出现以来,关于AIGC之“可为”的讨论可谓“众生喧哗”,但对于AIGC在当下之“不可为”的讨论却常常“轻声细语”。这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对于AIGC的快速迭代抱有乐观态度,坚信许多当下的“不可为”只是一时的“未竟之事”,故而暂时悬置问题,任其自由发展;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主流观念尚未将AIGC与PGC、UGC进行真正并置,故而对各方各面的要求都更为“宽容”。大众有意调高了对AIGC实际价值的期待。但当文艺创作者开始认真思考如何才能用好、用对AIGC时,首先应当对当下AIGC存在的实际问题与使用价值有更加务实的认识。

  其一,当前的AIGC技术本身仍存在瑕疵与进步空间。当前的通用型AIGC生成的内容受限于训练数据和算法,在内容输出上存在很大的不稳定性。这也是为什么业内习惯将现阶段的AIGC创作戏称为“抽卡式”创作,因为大部分未经反复调整的AIGC作品就像随机抽取的奖券卡片一般,质量参差不齐。这种不确定性不仅导致创作者无法完全依赖AIGC技术来生产高质量的作品,也意味着它很难进行精准化、持续化的内容产出。这对于专业型的文艺创作者而言,从根本上就排除了将其作为生产力工具参与高标准文艺创作的可能性。再考虑到AIGC在当前仍处于日新月异、野蛮生长的快速发展期,一个尚不稳定的生产工具很难被当作进行专业化创作的理性选择。

  其二,AIGC实则具有更高的使用门槛。一方面,尽管AIGC简化了内容输出的流程,但文艺创作的经验积累、灵感获取、艺术构思等环节,仍然难以完全借助AIGC的技术手段来实现。另一方面,AIGC打破原有艺术创作“定式”的同时,也引入了新的创作模式,这种新的创作模式对创作者自身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AIGC创作者需要掌握人工智能技术相关的应用科学知识。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是,即便是一个具有极高艺术创作造诣的艺术家,倘若不知道如何使用提示词准确地表达自身诉求,也无法运用AIGC生成符合预期的文艺作品,深层次的创新更是无从谈起。因此,AIGC创作不仅没有降低艺术门槛,反而增加了新的技术门槛。

  其三,当前的AIGC更多满足的还是受众的猎奇心理。以近期火热的“AI绘图”类短视频创作为例,无论是以“AI漫画”“AI扩图”为代表的抖音特效录制真人视频,还是调用ChatGPT、Mid Journey的“AI绘图”功能创作虚拟绘图故事,虽然AIGC在介入二者内容生产环节的方式不同,但其创作大都围绕AIGC与常规视听内容的差异性做文章,并以此吸引受众。AIGC视听内容之所以与常规视听内容产生差异,其本质是AIGC尚无法真正理解人类的要求,致使生成内容与预期相去甚远,甚至违背了现实逻辑,具有一定的不可预知性。但是,这也反过来致使大众在观摩由AIGC产出的内容时,常常给人一种“既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的感受,进而形成了一种基于猎奇心理的观赏乐趣。综合来看,当下的AIGC更像一个新潮的创意玩具,而非成熟的生产工具,尽管它已经初步显露出巨大的创作潜能。

  实现人与AIGC的有机协同

  如今看来,人类进入人工智能时代只是时间问题,所以AIGC在未来深度介入文艺创作无可避免。面对人工智能介入后可能引发的文艺创作模式的转变,文艺工作者应有一定的思想准备,回避讨论亦或拒绝无疑都是螳臂当车,不仅阻挡不了时代发展的洪流,反而会被时代所抛弃。因此,在明晰AIGC的“可为”与“难为”之后,进一步思考“AIGC时代下的文艺创作者当何为”才是探讨文艺创作者如何真正用好、用对AIGC的核心议题。

  首先,要接受AIGC作为新工具参与文艺创作的大势所趋。具体来说,一方面,对AIGC生成的作品抱有一种理性公允的评价与认知,既不过分神秘化,也不过于贬低;另一方面,对使用AIGC参与文艺创作持开放的态度,只有对新技术的接纳和尝试,才能树立对AIGC技术的正确认识,进而促使其良性发展。此外,应主动探索AIGC融入文艺创作的更多可能性,尝试将其融入创作过程的各个环节。这种积极的态度,有益于推动创作者实现创作的多维度创新,更有助于社会更好地接受、理解和应用新技术,尽快实现人与AIGC的有机协同。

  其次,要警惕AIGC介入创作可能引发的夺权风险。运用AIGC赋能文艺创作,要警惕创作者对人工智能的过度依赖。无论AIGC如何发展,作为一种媒介工具的人工智能只是“人的延伸”。倘若艺术家沦为了“人工智能的延伸”,不仅内容本身会变得无聊乏味,艺术创作的意义与价值也将会被消解。

  最后,要正确认识并抓住AIGC参与文艺创作的核心价值。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人类创造出了海量的文艺内容,现有文艺作品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越了人类个体生命所需的极限。换言之,当AIGC为文艺创作提供新的助力和可能性时,倘若我们仅将AIGC视为又一个用于降本增效的生产工具,实际上是矮化了AIGC的价值。一味地沉迷于让人工智能反复模仿或机械复制,并沾沾自喜于其内容的“越来越真假难辨”,不仅是对自我的麻痹,更无益于文艺创作的长期发展。

  学者胡智锋指出:“使用人工智能创造艺术,就是以人工智能为桥梁,以全人类艺术经验的结晶为资料进行创作。”此言道出了人工智能参与文艺创作的核心价值之所在。笔者想说的是,用好AIGC其实就是将创作者从繁杂却不可省略的重复劳动中解放,将自身更多的精力真正放在文艺创作的创造性环节中。用对AIGC,就是妥善地利用AIGC的核心优势,帮助创作者更好地借鉴前人的经验不断突破文艺创作的边界。尽管目前来看,AIGC的未来具有相当的不可预知性,但把握AIGC的核心价值并坚决捍卫创作中人的主体性,至少可以将AIGC引向一个光明的未来。

  (作者李天羽系北京电影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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